在我們的目錄中,2026 年 10 月 28 日有 2,236 個產品含有凡士林。凡士林(INCI:Petrolatum,也稱為礦脂、石油凍)是精製烴類的半固態混合物,用作封閉性保濕劑與軟膏基質。若等級同時符合歐盟對完整精煉歷程與生產原料不具致癌性的條件,SkinSenseDiary 自己的安全評分是 1/10(1 為最低風險)。它和礦物油(INCI:Paraffinum Liquidum)不是同一種成分;礦物油是液體,形成的膜也較弱。
凡士林(INCI:Petrolatum)是近乎無色至淡黃色、氣味不明顯的半固態物。CosIng 將它描述為自石蠟系殘餘油脫蠟而得的複合烴類,主要是碳數多半大於 C25 的飽和結晶烴與液態烴。它不是單一的純化合物,而是一種精製過的石油餾分,不是植物油,也不是液態礦物油。
脫蠟之後,化妝品級與藥用級還要再加工。白凡士林與白軟石蠟會經氫化及/或白土處理,以去除顏色,並把多環芳香烴(PAH)降到藥典試驗的限度內。黃凡士林的脫色程度較低。歐洲藥典稱這些材料為白軟石蠟與黃軟石蠟。美國藥典對 Petrolatum 與 White Petrolatum 各有獨立各論。顏色偏淺,或標籤寫著「白凡士林」,本身不能證明材料符合其中任一各論。
「石油」一詞所附帶的致癌疑慮,指的是精煉不足的餾分中的多環芳香烴,不是說每一層烴類膜都是致癌物。歐盟化妝品法規 (EC) No 1223/2009 附錄 II 第 904 項禁止凡士林用於化妝品,除非完整精煉歷程為已知,且能證明其生產原料不具致癌性。協調分類是 Carc. 1B、H350「可能致癌」。依經歐盟委員會規則 (EU) 2021/643 修訂的附註 N,除非上述兩項條件同時成立,否則該分類適用。即使符合附註 N 的條件,分類仍依 CLP 的一般規則。歐盟執委會 2016 年的答覆說明附錄 II 的條件,並區分高度精製的凡士林與仍含致癌污染物的材料。Cosmetics Europe 的建議把原料 IP 346 試驗中 DMSO 抽出物低於 3%,描述為供應商用來證明「生產原料不具致癌性」的方法。這不是「賣方說已經精製,危害代碼就消失」的結論。
當成分確實是 Petrolatum 時,凡士林、礦脂與石油凍指的是同一種物質。Petrolatum 是化妝品標示上的 INCI 名稱,也是美國非處方皮膚保護劑各論中的名稱。凡士林是中文常用名。美國藥典對 Petrolatum 與 White Petrolatum 各有獨立各論;「白凡士林」是其中一則的名稱,不是淺色礦脂已符合各論的證明。白軟石蠟與黃軟石蠟是歐洲藥典名稱。軟石蠟指的是礦脂,不是液體石蠟。顏色或俗名本身不能證明符合藥典。
Vaseline 是商標,不是化學名稱。標示為 100% 白凡士林的罐子,內容就是礦脂。同一品牌的乳液仍可能含有甘油、礦物油或其他潤膚劑,所以瓶身品牌不能證明配方是純礦脂。請在 INCI 表中尋找 Petrolatum 這個詞。
下列名稱不是礦脂:Paraffinum Liquidum、礦物油、液體石蠟,以及某些地區所說的液態凡士林。那是本站礦物油頁所寫的液態成分。石蠟(paraffin wax)是較硬的固體,又是另一種餾分。
搜尋「凡士林和礦物油」或 paraffinum liquidum 與 petrolatum 的比較時,讀者常常先落到礦物油頁。兩者都來自石油,也都是封閉性成分,但不能互相取代。
Petrolatum。室溫下為半固態。常用名:凡士林、白凡士林、軟石蠟。
Kraft 與 Lynde(《Skin Therapy Letter》,2005)在該篇綜述的比較中,報告凡士林使經皮水分流失降低超過 98%,並稱它是該比較中最強的封閉劑。這是綜述裡的報告數字,不是每件產品的保證。凡士林仍然是很強的封閉劑。
附錄 II 第 904 項:除非完整精煉歷程為已知且能證明原料不具致癌性,否則禁止使用。
軟膏、護唇膏、尿布區保護劑、傷口敷料,以及在乾燥或屏障受損的肌膚上作為夜間最後一步的封閉層(社群常稱為 slugging)。
Paraffinum Liquidum。室溫下為液態。又稱礦物油或液體石蠟。
同一篇 2005 年綜述報告礦物油與羊毛脂、矽靈同組,經皮水分流失降幅大約 20–30%。本站礦物油頁另引用化妝品級礦物油 40–60% 的已發表估計。這些是不同出處的報告數值,彼此是否可以直接比較並未確立。兩種說法仍把凡士林描述為較強的膜。
化妝品級礦物油不是附錄 II 第 904 項的對象。精煉仍然重要,說明見礦物油頁。
較清爽的乳液、嬰兒油與卸妝油,也就是需要液態質地的配方。
若需要較厚的膜,例如非常乾燥的肌膚、受損的屏障、軟膏基質或夜間厚敷,選凡士林。若需要較容易推開、觸感較輕的液態潤膚劑,選礦物油。濃厚軟膏若嫌太多,角鯊烷是另一種更輕的烴類潤膚劑。
它減緩經皮水分流失,而不是像保濕劑那樣結合水分。Kraft 與 Lynde(《Skin Therapy Letter》,2005)在該篇綜述中報告凡士林使經皮水分流失降低超過 98%。凡士林是很強的封閉劑。
Ghadially、Halkier-Sorensen 與 Elias(《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1992)在五名志願者身上發現,丙酮破壞屏障後,凡士林加快了修復,並且存在於角質層脂質之間,而不只是鋪在表面的一層塑膠膜。
FDA 將 30–100% 的礦脂與白凡士林列為皮膚保護劑,用以暫時保護受傷或外露的肌膚。Smack 等人(《JAMA》,1996)認為白凡士林可作為清潔的門診手術傷口軟膏;接觸過敏出現在抗生素軟膏組。
在微濕的肌膚上、作為最後一步薄塗並留到隔夜,就是社群所說的 slugging。它適合乾燥或屏障受損的肌膚。它不是容易長粉刺肌膚的預設步驟,也不宜蓋在視黃醇與去角質酸類之上。
較適合:乾燥肌膚、受損的屏障,以及需要單純軟膏的濕疹傾向肌膚,包括塗在保濕劑之後作為最後一步。不能保證適合容易長粉刺的肌膚,也不宜把厚層塗滿全臉當成預設。美國皮膚科學會建議容易長粉刺的人避免把礦脂塗在臉上,因為有些人會因此長粉刺。這不是「凡士林一定會堵塞毛孔」的說法。凡士林不能取代醫師開立的濕疹治療。
風險分數:1/10(1 為最低風險)。這是 SkinSenseDiary 自己的安全評分,不是法規分類,針對的是符合歐盟精煉條件的化妝品級與藥用級凡士林,也就是軟膏與保養品裡使用的等級。協調分類為 Carc. 1B、H350「可能致癌」。除非同時符合附註 N 的條件,否則此一分類適用:完整精煉歷程為已知,且能證明其生產原料不具致癌性。即使符合這些條件,分類仍依 CLP 的一般規則。FDA 核准礦脂與白凡士林作為 30–100% 的皮膚保護劑活性成分。附錄 II 第 904 項禁止無法同時滿足這兩項條件的凡士林用於化妝品。CIR 沒有發布自己的最終報告。依 Cosmetics Info 的說明,CIR 因 FDA 已評估此成分而暫緩審查。在我們的資料庫中,凡士林未標為過敏原。無法符合精煉條件的材料不在此評分之內。
多環芳香烴,以及「有毒石油」的說法。未經處理的石油餾分可能含有多環芳香烴。化妝品級與藥典級的精製是為了限制這些物質。附錄 II 第 904 項只在完整精煉歷程為已知,且生產原料被證明不具致癌性時,才允許化妝品使用。協調分類(Carc. 1B、H350)在未同時符合附註 N 的這兩項條件時適用;即使符合,分類仍依 CLP 的一般規則。歐盟執委會 2016 年的答覆區分了高度精製的凡士林,以及仍含致癌污染物的凡士林。若供應者無法記載這兩部分,歐盟化妝品規則表示該材料不應進入化妝品。
堵塞毛孔。Kligman 1996 年的試驗(每種產品 10 名痤瘡患者、八週,採樣自受試者的毛囊)沒有發現他所測的兩種產品具致粉刺性,他並撤回較早的兔耳警示,視為偽陽性。這項小研究不能說明凡士林不會使容易長粉刺的肌膚惡化。個人仍可能長粉刺。不能保證適合所有容易長粉刺的肌膚,也不宜把厚層塗滿全臉當成預設。美國皮膚科學會建議容易長粉刺的人避免把礦脂塗在臉上,因為有些人會因此長粉刺。這不是「凡士林一定會堵塞毛孔」的結論。Frankel 1985 年的個案是貝爾氏麻痺患側在長時間以白凡士林按摩後出現單側痤瘡;English 與 Murphy 同年回覆,認為較可能的原因是麻痺本身,並以此解釋該個案。
它不是像保鮮膜那樣把肌膚封死。Ghadially 等人的結論是,凡士林的行為不像表面的不透膜。它出現在角質層間隙中,屏障修復仍繼續進行。肌膚也不是以肺的方式呼吸。厚塗在已經很油的臉上仍可能覺得厚重。部分容易長粉刺的肌膚會長粉刺,那是另一個問題,見上文。1992 年的工作是人體與小鼠的屏障修復研究,不是懷孕或哺乳的安全性研究,也不能證明完全沒有進入體內的吸收。
織物上的火災風險。整體風險偏低。潤膚劑殘留仍會從肌膚轉移到衣物、寢具與敷料,乾涸的殘留可使織物更容易燃燒。風險隨用量、使用頻率與塗抹面積上升,但並非只有大量使用才需要留意。不含石蠟的潤膚劑也適用同一提醒。曾接觸潤膚劑的織物應遠離香菸與明火。清洗可能減少積聚,但未必能完全去除殘留。此處依循 MHRA 關於潤膚劑與火災風險的說明。若你在家使用氧氣,或正在接受氧氣治療,請避免凡士林這類油性潤膚劑,並向醫療團隊或藥師詢問合適的替代品(NHS 居家氧氣治療)。
這層膜偏厚,所以在單純保濕之後、作為 slugging 的最後一步:薄塗一層並留到隔夜。不要把厚厚的凡士林蓋在視黃醇或去角質酸類(AHA/BHA)上當成預設步驟。把這些成分封閉在下面可能增加刺激,這是克利夫蘭診所關於 slugging 的皮膚科說明裡的提醒。若使用處方治療,請依開立者的指示。
乾燥斑塊、嘴唇、手部與濕疹傾向的部位可以有一層看得到的膜。把厚層塗滿全臉不是預設,尤其是容易長粉刺的肌膚。輕微傷口上,非處方皮膚保護劑的用法是清潔的一層,在癒合時保護外露肌膚。深、髒或已感染的傷口應尋求醫療。曾接觸產品的衣物、寢具與敷料應遠離香菸與明火。清洗未必能完全去除殘留。
單純的凡士林往往就是白凡士林本身。修護軟膏以它為基質,有時併用礦物油或神經酰胺。
護唇膏與尿布疹保護劑用的是同一層屏障膜。在美國各論中,礦脂在 30–100% 可作為皮膚保護劑。
薄塗一層通常就夠;再依部位和肌膚的需要調整。
不要把厚厚的凡士林蓋在視黃醇或去角質酸類(AHA 或 BHA)上當成預設步驟。把這些成分封閉在下面可能增加刺激,這是克利夫蘭診所關於 slugging 的皮膚科說明裡的提醒。若為處方治療,請依開立者的指示。
Kligman 的小研究沒有發現他所測的產品具致粉刺性。這不能說明凡士林不會使容易長粉刺的肌膚惡化。個人仍可能長粉刺,也不宜把厚層塗滿全臉當成預設。美國皮膚科學會建議容易長粉刺的人避免把礦脂塗在臉上。當厚重軟膏不適合時,矽靈或角鯊烷是較輕的一步。這不是「凡士林一定會堵塞毛孔」的說法。
曾接觸凡士林或其他潤膚劑的衣物、寢具與敷料,應遠離香菸與明火。清洗未必能完全去除殘留。見上文火災說明。
2026 年 10 月 28 日,本站目錄中有 2,236 個產品含有此成分。這是站內使用統計,不是安全性證據。凡士林廣泛出現在各種產品類別中 — 尤其是保濕產品(627)、身體乳液(240)、唇部護理(146)、護理產品(97)、臉部產品(93)、造型產品(76)、面膜(73)和防曬產品(66)。